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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而家睇返,《展拓香港界址專條》(以深圳河為界)其實是否應該噉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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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開始時間: 2015/01/22, 12:32:47 下午
投票完結時間: 2015/02/21, 12:32:47 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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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拓香港界址專條》就係將香港嘅租借版圖擴張至深圳河嘅條約,從1898年租到1997年。而家睇返,如果當時無逼滿清簽,噉界限街以北變晒深圳,係咪仲大鑊?

但我喺度諗,如果當時嘅版圖再擴闊啲,去到深圳關內嘅話,會唔會緩解到今日嘅問題呢(至少係房屋居住問題)?

或者,如果當年此條約唔簽嘅話,法理上界限街以南就無咩藉口被吞併返去,會唔會更好?

另外,我覺得英國佬原本嘅簽署動機有啲幼稚,佢地以為地盤大啲就無咁容易失守,結果41年咪一樣仆街……

http://zh.wikipedia.org/wiki/展拓香港界址專條
Good1Bad1
2015/01/22, 12:32:47 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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