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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實效角度評價【鳩嗚】
相信各位巴絲都記得之前嘅七條準則:
http://hkgalden.com/view/197447


下面,就以鳩嗚為實例,根據七條準則評價其實效:
1. 違反現行法律條文,以達義。
唔違反都收效,pass。

2. 法不責眾準則。
pass。

3. 非離散情節共謀者準則。
pass。

4. 離散傷害準則。
就睇下離散去咩群體。如果將警渣部嘅低下層,有筍薪袋、有成千尺宿舍住嘅出手笨人都算作特權階級嘅話,勉強就算;但係,如果認為相對於真正嘅特權階級。佢地只係邊緣到唔恨嘅打手,就唔算。而且佢地做唔做都三十六,如果因為投入太多精力對付鳩嗚而令其他罪案增加,呢個反而係港共政權想扭轉民意嘅陰謀。所以僅僅喺呢條上,比較勉強。

5. 階級內非離散傷害準則。
未有廣泛對準特權階級,只係對準其豢養嘅打手,fail。

6. 基礎傷害準則。
只係令到極少數警渣可能無咗飯碗,以及好多被點相嘅警渣嘅私人生活出現人際關係危機,所以又係兩睇。

7. 持續威懾準則。
pass。

綜上所述,鳩嗚行動4條pass,2條麻麻,一條肥佬。總分當5分,總體OK啦

Good2Bad0
2014/12/15, 1:03:44 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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