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Galden內務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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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決膠登嘅bam人困局
新議案過幾日就要表決
為免令人覺得膠登嘅各項方案朝令夕改
依家嘅提案應盡量唔改動現時嘅方案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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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時情況:
1. admin唔敢/唔想自己決定「幾時bam/幾時唔bam」, 所以將決定權交俾會員
2. 根據哩個制度, 就算貼爛臭閪圖都未必bam, 令會員不滿
3. 有時有人明顯違規, 公投拖慢bam人效率
4. 若然「有時直接bam, 有時公投」, 如果冇清晰界線, 都一樣會被屌


根據上述嘅情況, 我再參考過去會員提出過嘅提議同埋具體實踐難度,
我有以下嘅建議:

1. 為每條版規, 加上相應嘅參考案例
即係, 就住嗰條版規嘅內容, 列出一D可能發生而又要bam嘅possible cases
唔需要多, 每條版規提供幾個case已經好夠

2. 哩份《參考案例》係獨立document嚟, 費事整到份版規咁長

3. 每次有人違規, 執法者(admin/mod)首先參考哩份野,
如果有相似情況嘅, 即bam, 事後亦唔使投, 唔使審
如果冇類似情況, 可以(1)即bam, 然後公投, 3個鐘過唔到就解返bam; 或者 (2)照舊由會員動議封鎖

4. 每次公投通過bam人, 亦將嗰次嘅違規情況加入埋《參考案例》之中
日後就可以直接執法, 唔使次次都投, 亦避免會員雙重標準
(即係份野會因為累積實例而越嚟越長, that's why 一開頭唔使自己list太多住)

Potential "bugs":
1. 就算係依照《參考案例》嚟bam, 會員都可以argue話「喂! 情況同嗰個case完全唔同喎! 哩D應該要公投啦!」
2. mod可以唔經公投直接bam人, 權力比現時嘅mod更大
Good2Bad10
2014/07/29, 2:03:09 凌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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