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7月18日,日本最高裁判所4名法官一致裁定「外國人不屬於《生活保護法》對象」,令大分縣一名擁有永住權的82歲中國老婦,無權申領生活保護費。
日本各界相信,是次判決先例會令在日外國人不再納入《生活保護法》的保障範圍,相信亦會限制在日外國人申領社會福利。該名中國婦女數年前申領生活保護費,當時大分縣大分市政府以她持有相當資產為由,拒絕其申請。該中國婦女在2010年入稟大分縣地方裁判所被判敗訴,上訴至福岡高等裁判所卻成功推翻一審判決,其後大分市政府決定上訴至日本最高裁判所,駁回外國人適用該法的判決結果,宣佈中國婦女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