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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發短訊表掛念 嘉勳補習社已婚男職員涉姦女學生
補習社嘉勳教育一名29歲已婚男職員,被控於去年3月4日在北角振華大廈嘉勳教育中心內,強姦一名18歲中六女學生,案件今日在高院開審。控方稱,女事主去年1月起逢周日到涉案補習中心上英語課程,被告鄧慶賢為該中心職員,在接待櫃位工作,兩人在案發前一日仍未相識。被告涉在去年3月3日,向事主發送訊息,提議兩人在當日上課後見面,他們當晚會面後,被告向事主發送更多訊息,指非常掛念她,想與她會面,當時事主仍不知被告的姓名,被告指事主可稱他做男朋友。
控方續稱,事主在案發當日到中心,被告帶他到一間細房,當所有學生和職員離開後,被告關掉中心的燈,之後走入房關門,並上前吻女事主。事主曾表明不願意,但被告之後取出一張褶床褥,並把事主按在床褥上。事主掙扎期間撞到影印機並感到頭暈,被告其後與事主性交。被告受查期間,聲稱曾嘗試與事主性交,但不成功;不過按控辯雙方今日呈堂的同意案情,被告承認當日曾與事主性交。
控方續稱,事主在案發當日到中心,被告帶他到一間細房,當所有學生和職員離開後,被告關掉中心的燈,之後走入房關門,並上前吻女事主。事主曾表明不願意,但被告之後取出一張褶床褥,並把事主按在床褥上。事主掙扎期間撞到影印機並感到頭暈,被告其後與事主性交。被告受查期間,聲稱曾嘗試與事主性交,但不成功;不過按控辯雙方今日呈堂的同意案情,被告承認當日曾與事主性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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