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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報] 真普聯倡公民提名普選特首方案 建制批不符《基本法》 違「均衡參與」原則
真普聯的學者顧問團公布三個普選特首的建議方案,三個提名委員會組成人數由大約400人至1500人不等,當中加入公民提名候選人,即若獲2%選民(約7萬至8萬人)聯署支持,則可成為特首候選人。學者認為,方案符合國際民主標準之餘,也符合《基本法》和人大規定。



不過,全國人大常委會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饒戈平認為,引入公民提名特首候選人的做法,從《基本法》上找不到法律根據,建制派亦指方案不符《基本法》;而部分激進民主派也拒接受方案。

顧問團成員中大政治及行政學系副教授馬嶽表示,完全沒有提名委員會將被理解作違反《基本法》,但若提名委員會只屬小圈子產生,只有提名委員獲提名權,則難符合國際民主標準,也難以解決現在的管治危機;故要加入公民提名的機制,確保全港公民皆有提名權,並增強制度公信力。

諮詢後年底再提方案

他指出,公民提名的細節可再調節,如台灣則以1.5%選民人數為門檻,他個人認為5萬至10萬的提名門檻皆合理。

真普聯召集人鄭宇碩坦言,不是所有聯盟成員也接受三個方案,但均認為值得提交予社會討論,凝聚共識。

真普聯未來將在香港各區設街站宣傳和籌款,舉辦諮詢會並透過調查和電子公投了解民意,希望於年底再提出一個方案。

饒戈平昨天回應,真普聯在政改諮詢前提出普選方案,體現社會對普選的關切,但要有一個基本的遵循和依據,必須符合《基本法》規定。他認為,有關公民提名的機制從《基本法》上找不到法律根據,做法與《基本法》規定的程序不相符合。

被問及《基本法》提及普選時提名委員會要參照選舉委員會,饒戈平說,2017年必須按此進行,至於以後的演變,條文沒有加以限制,認為往後普選特首方式不會不改變,相信將愈來愈好。

建制派對三個方案亦予以保留,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認為,《基本法》的原則是提名委員會要有廣泛代表性,「純粹靠人多」的人海戰術並不符合《基本法》,亦未必有助選出有能力管治香港的特首。她指出,公民提名的制度在美國加州有被濫用的情況,認為應在不改變現在提名委員會四大界別的原則下,擴大民意基礎。

民建聯主席譚耀宗表示,公民提名的機制與《基本法》的規定「距離較遠」,認為提名權應在提名委員會上,否認該委員會變得無約束力;又指出若將全數區議員加入提名委員會,亦遠離「均衡參與」原則,意味被視作最溫和的方案A當中有關提名委員組成辦法,也未必能接受。

馬嶽暗指關鍵在中央

自由黨黨魁田北俊也擔憂方案未能符合《基本法》有關「均衡參與」原則,但他認為,泛民能整合推出方案也是好事,政府應高度重視。

對外界批評,馬嶽坦言「毋須太在意」,指出三年前建制派及全國人大常委會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也指當時的「超級區議會」方案不符合《基本法》;但最後中央「拍板」後,紛紛「轉口風」表示符合《基本法》,馬嶽暗指關鍵在中央。

無黨派的黃毓民表明,任何形式的提名委員會均不可接受,要求「全民制憲、修改基本法」,人民力量陳偉業就表示要開大會再作討論。

特區政府發言人回應,會繼續小心聆聽社會各界就2017年普選行政長官的意見,又強調要成功凝聚社會共識,落實普選目標,必須嚴格按照《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來處理。

Good0Bad0
2013/07/10, 2:07:17 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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