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廣東廣州公安日前接到一宗離奇案件。一名林姓男子飼養的混種公狗,與一隻純種母狗交配後,母狗的女主人竟用膠袋裝了公狗的精液,揚言要帶回去檢驗,並報警指控「公狗強姦了母狗」,要向對方索償10萬元(人民幣.下同)。因警方不予受理,她竟把公狗帶走,聲稱要閹掉。附近鄰居說,女子自稱她的純種狗是「科研用途,價值百萬」,必須保持「處女」之身。
有律師指,法律是對人和人的社會規範,此案則屬狗與狗之間的事,法律顯然不適用,「除非非常特殊,比如事主的狗是名貴狗,很有價值,對方故意讓自己的狗去與之發生性行為,破壞其經濟利益,就會有民事索賠的可能」。警界一名資深人士則指,此案例警方確實不會受理,因為無法找到處理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