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Galden時事臺
發表文章發起投票
老蕭暗屌教主讀屎片書
http://youtu.be/aayMX_-MTy4
〈最新蕭析:再談陳振聰案〉

關於陳振聰這案件,有人質疑兩件事。第一,法庭判決,含有道德判決成份。第二,這是不是有輿論判決成份。這些人的思想是沒有受過思維。法庭判案,第一是由陪審團是不是認為這遺囑是假的。我之前已經和大家解釋過用鑑證方法來證明這遺囑必定是假的,這已經絕無可疑了。無人可以再爭拗這點。你話法律界仍有爭議。所有東西都可以有爭議,問題是陪審團是否確信遺囑是假的,而我認為在科學鑑證之下,是絕無可疑了。現在已經能夠憑科學鑑證判一個人死罪,環境證供當然是一切。環境證供更加是無可爭辯,科學上是更加確定的。至於話法官有道德審判色彩。這件案何時加入了道德審判色彩呢?法官認為當遺囑是假的時候,罪案的嚴重性是前所未見。在偽造文件案上,首先,這牽涉到一個數以千億計的遺產。第二,這是量刑的判決,在量刑的時候就會想到這個人所犯的事是有多壞來決定罪有多重。這是量刑的標準,而不是有罪無罪的標準。量刑的標準,法官話有個女人如此愛你,給了你三十億,而你竟然用假遺囑,再公開情慾來傷害這個女人,意圖吞食這遺產。所以在偽造文件未見過有如此嚴重的案件。所以量刑有14年,減了2年已經是「執到」。

第二,輿論審判是甚麼呢?有些人話是讀新聞學,連這個也不明白。輿論審判是法庭未作審判之前,輿論意圖代法庭判案,話陳振聰應該終身監禁。這就叫做輿論審判,在法庭裁決之後,甚至裁決之前,輿論可以獨自就這個人的道德作判斷,尤其是法庭作出判決之後,任何的意見當然可以自由表達……
.............................
2013.07.08 毓民特區:談輿論及道德審判

陳振聰被控偽造及使用虛假文書罪成,判入獄十二年,一時間民眾欣喜若狂,奔走相告,然而公眾的反應及不少媒體的報道手法,令毓民頗感不安。

刑事法庭是判被告有沒有罪,被告的品德及其是否神憎鬼厭,是與有罪與否沒有必然關係。陳振聰的刑事官司,焦點是他有沒有偽造及使用虛假文書,對於陳振聰出示的遺囑真偽,在法律界內仍有爭議,亦有法律界中人指出,華懋一方的證人供辭有漏洞,但法官在宣判前引導陪審員,若認為陳是基於不良動機而說謊,便可當作是有利控方的證據,換句話說,單憑環境證據便可入罪,而法官最後的判詞,亦有很濃烈的道德審判色彩,令人懷疑陳的定罪及重判是否只因他的聲名狼藉。

陳振聰也許真的是貪得無厭,然而龔如心這類大地產商又何嘗不是?梁振英與陳振聰一樣有講大話,但如果有一天梁下台後因涉嫌選舉舞弊而被捕,毓民也希望他的審判會是公平及嚴謹。

而七月五日《蘋果日報》的頭版標題「暴貧暴富 一生靠女人 嫌三成半遺產少 終成魔」則是當今輿論審判的典型例子,標題的四組字詞,與陳的罪名沒有直接關係,全都是道德判斷。不料法官的判詞用上了「邪惡、殘酷、無恥」等形容詞,竟與《蘋果日報》的「終成魔」互相呼應,通常法官只會在一些手段兇殘的謀殺案或強姦案,在判詞中才會用上「邪惡」一詞,假如法官的遣詞用字也受到香港劣質傳媒的影響,那才是香港更大的悲哀!

黃毓民 立法會議員
Good0Bad0
2013/07/08, 3:07:26 凌晨
本貼文共有 0 個回覆
此貼文已鎖,將不接受回覆
發表文章發起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