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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可在港試行大陸《國安法》言論連曾鈺成亦詫異
指可在港試行大陸《國安法》言論連曾鈺成亦詫異
饒戈平愧研究《基本法》至少24年



今日多份報章均報道,早前來港演講時獲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推崇,指其政改言論可謂「一錘定音」的基本法委員會委員、北京大學港澳台法律研究中心主任饒戈平,在《紫荊》雜誌本月號的訪問中表示,[#ff0011]香港若遲遲不為《基本法》23條立法,應將內地的《國家安全法》在香港試用[/#ff0011] 。立法會主席曾鈺成今日表示,對這種講法感到詫異。

曾鈺成指出,《基本法》講明,[#ff0011]《基本法》23條是由香港特區「自行立法」,內地的《國家安全法》亦非列於《基本法》附件三,也即並非屬於可在港實施的內地法律。[/#ff0011]但曾鈺成又指,不覺得饒戈平的言論,是破壞一國兩制及代表中央。

然須知道,饒戈平的其中一個身份,是北京委任的基本法委員會委員,他所言是否代表北京,曾鈺成除非獲北京「通知」,否則未必較饒戈平本人清楚。

惟肯定的是,饒戈平既有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這身分,又是北大港澳台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早陣子又高調來港就香港政改發表言論,恐怕不可能不知道涉及國安條例在香港的敏感性。

另一方面,翻查資料,饒戈平被指是大陸最早從國際法角度研究與香港有關的法律問題之一,早在1990年發表相關論文,其後協助籌建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港澳研究所並擔任副所長,說他跟北京官方關係密切,恐不為過。但事隔24年,他如今依然公開指可考慮將大陸的《國安法》在港實施,若非是為配合早前北京方面不時就23條的議題在港「放汽球」,恐怕就是根本缺乏作為學者應有的水平。

(編輯:丘偉華)(香港電台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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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d0Bad2
2014/04/06, 6:06:55 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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