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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方告人誹謗在於馬氏未被法庭定罪
東方告人誹謗在於馬氏兄弟其實未被法庭判罪,
所以高登巴絲打罵佢地係大毒x(唔識打),對法庭黎講的確係誹謗,
反而你話馬氏係通緝犯,係事實,所以唔怕比人告誹謗
個人見解
Good0Bad0
2013/06/16, 6:06:19 早上
本貼文共有 11 個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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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佢地係毒撚唔知犯唔犯法呢
#12013/06/16, 6:12:32 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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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佢地係毒撚唔知犯唔犯法呢

應該唔得,都係個句,佢地始終未被法庭定罪
#22013/06/16, 6:15:07 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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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膠登仔以後識醒目
人地只係通輯犯

詳情請睇: http://fengshuileung.xanga.com/715740744/東方vs高登案法官判詞全文/
#32013/06/16, 6:15:07 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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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佢地係毒撚唔知犯唔犯法呢

佢/你有錢都可以告
#42013/06/16, 6:15:10 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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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事實佢的確有做,公道自在人心

都係算喇,以後唔撚理東方,

等佢班所謂忠實讀者(多為老人)全部仙遊之後自己慢慢陰乾
#52013/06/16, 8:49:04 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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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巴打只係開左個post: 馬惜珍正一通緝犯
好似話內容一隻東方既字都冇提過都被殺。
#62013/06/16, 8:57:35 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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係兩個係有販毒
#72013/06/16, 9:00:08 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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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82013/06/16, 10:18:40 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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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013/06/18, 7:40:24 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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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馬惜如馬惜珍既事同誹謗東方係冇關係,東方告既都唔係因為你地話邊個係毒犯,因為誹謗既對象唔係東方日報。

入罪既言論都係東方日報的創辦人xxxxxx是xxxxxxx,誹謗既對象係東方,所以東方先可以告。

如果你誹謗既對象係佢兩兄弟,冇提及過東方,咁對東方係唔會構成誹謗

利申:非法律撚。
#102013/06/18, 7:51:03 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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