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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領立院】馬英九下令今晚驅趕學生 被警聲會等狀告濫權

台灣台大住院醫生柳林瑋,今天下午在facebook貼出一張拍攝了「警聲會告馬英九」刑事告訴狀的照片,台灣警察勞動權益平等協會、警聲會、犯罪被害人權服務協會認為台總統馬英九,濫權下令於今日晚間強制驅離佔領立院的學生及民眾,因此聯名對馬英九及警政署長王卓鈞提出刑事告訴,告訴狀下方則有台北地檢署檢察官劉承武、警聲會會長陳明怡、台灣犯罪被害人人權服務協會理事長趙惟漢3人的簽名與印章。

刑事告訴狀內文:

馬總統英九先生本於不確定故意,竟濫權下令於103年3月21日晚間強制驅離佔領立法院議事廳之學生及民眾,雖然知悉一定會造成警察和學生的重大傷亡,猶基於縱然造成警察和學生的身體權、健康權甚至生命權受到侵害也在所不惜,本於放任及無所謂之態度使此結果實現,顯然成立刑法第277條傷害罪、第278條重傷罪、甚至地276條殺人罪,懇請以刑法第13條第2項不確定故意【之犯罪偵查及追訴。無壬感禱。

恭請
台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 鑒核
具狀人: 陳明怡、趙惟漢、劉承武

台灣《蘋果日報》
Good62Bad0
2014/03/21, 5:50:28 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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